关于评选2018年沈阳工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时间:2018/12/05 15:36:08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18年沈阳工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工作队伍建设,更好的激励和调动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及时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工作更好的开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担任(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的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机运、经管、信息各2人,艺术、能源、生命、高职各1人。
三、推荐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决策和部署。
(二)所推荐人选要有突出事迹,事迹主要体现出对工作满腔热情,认真负责;在工作中肯投入、不计较个人得失,关心学生成长,有奉献精神;能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在同事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在工作中,能准确地把握与执行学校及上级有关工作政策,没有出现过有不良影响的事件。
(四)本年度个人或所负责的集体(班级、社团、参赛团队)在考核期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五)上一年度考评结果在B级或以上,本年度学生对辅导员测评的成绩排名在学校全体辅导员排名前50%。
(六)本年度本人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在通过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程序的基础上,由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在集体审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和推荐顺序,连同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评审
本次评选采取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考核,以及网络宣传学生反映情况,最终提出辅导员年度人物建议当选名单,报主管院长审批。
(三)张榜公示。对建议当选的辅导员年度人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其它事项
1.上交的个人材料要重点介绍个人突出事迹,事迹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2.请各学院与下周三前(12月12日),将推荐人员材料(评选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上报至郑巍老师处。
3.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表彰奖励纳入到学校的表彰奖励体系之中,在职务聘任、晋级等方面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5日
沈阳工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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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学位 |
| 职 称 |
| 考核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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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 负 责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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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主 要 事 迹(不少于1500字,可另附页) |
个人或所负责集体获奖情况 |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批意见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注:1.职称项以个人实际情况为主;
2.本表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