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2020年团委下属学生组织招新通知

时间:2020/10/17 11:00:26

校团委、学生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作为校团委指导的全校性学生组织,秉承“追求卓越,互助利他”的校训,承担着表达学生意愿,维护同学权益,服务同学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建设的重任。现面向全校2020级本、专科学生进行招新工作,招新和聘任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广大同学能够充分参与,行使自己的权利。

一、招聘需求设置

1.校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网信部、礼宾部、志愿者工作部、广播台、社团管理部(下设秘书处、财务组、外联组、组织策划组、督察组、社团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网络媒体组);

2.学生会:学习部、文艺部、勤工助学部、校友服务部、体育部(学体中心,下设办公室、宣传组、专项组、活动组、纪检组);

3.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信息媒体部、纪律督察部、宿管监察部、文化发展部、权益服务部、校风管理部、雷锋志愿者服务部、沈阳工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注:伙管会隶属于自管会,由后勤保障部指导工作,下设职能部门)。招聘的岗位原则上均为干事。

二、推荐条件各学院推荐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20级本、专科生;

2.思想进步,政治坚定,政治可靠,关心国家大事及时事政治;

3.个人形象良好,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严于律己,群众基础好;

4.对学生工作富有热情,服务意识强,勤恳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招新和聘任流程

1.自由报名。经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查同意并确定推荐,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于1013日至17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博学馆202学生工作部学生会办公室。

2.资格审查。由招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人条件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人选。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进行业务能力笔试和面试(1019-24日),按照实际工作需要,1025日前最终确定部门和录取人员。

四、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想要知道各部门职能,请在公众号界面底部回复“职能”查看各部门职能。

招新具体工作安排,请关注沈阳工学院团委官方微信。

 

       共青团沈阳工学院委员会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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