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沈阳工学院学生舆情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时间:2016/10/13 10:10:02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充分发挥学生在校园文化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拓宽学生工作信息渠道,根据我的实际情况,建立舆情信息员制度,在学生中设立舆情信息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舆情信息员的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明辨是非能力和政治敏锐性,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2.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思想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

3.具备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望,学生党员优先。

4.自愿为师生服务,善于捕捉信息并具备良好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舆情信息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按照“围绕大局、把握大势、关注大事”的要求开展工作,收集、上报所在学院、班级和宿舍中同学的思想、学习、心理等与学生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思想动态,搜集网络上学生所反映的问题以及对学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方针,能够深入到学生中,摸情况、看现实、听真相、抓特色、找问题、析本质。实情实报,实话实说,及时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呼声和愿望,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3.信息采集要关注与学生有关的政治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校内外重大突发事件;社会思潮对学生思想的影响及由此表现出的具有代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思想动态;我近期稳定形势的趋势性分析结论。

4.认真参加相关的培训、会议及各项活动。

三、舆情信息员组织机构

1.从14级、1516级每个班级的班级干部中选用一名同学做为舆情信息员(建议应为由担任生活委员的学生干部担任),每个二级学院舆情信息员组成一个舆情信息联络组,安排一名舆情信息员(建议生活权益部主要负责学生干部)担任所在学院舆情信息联络组组长;同时,每个学院确定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舆情信息工作,担任舆情信息员指导老师。

2.学生工作部负责全学生舆情信息工作的全面开展,具体负责对各学院舆情信息联络组的指导、联络和舆情信息的收集及传递工作。

四、舆情信息员工作程序

1.舆情信息员按收集信息的轻重缓急,采取定期和即时的方式报送信息。

    定期报送:学院舆情信息联络组组长每周下午17:00前报送一则所在学院学生舆情信息简报,接受部门为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信息涉及影响学生思想稳定的各种因素,同学们当前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学生切身利益和自身权益相关的工作网络信息(包括QQ群、网络论坛、贴吧、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的上热议事件),校园生活安全隐患等多个方面的信息内容。每则信息简报的字数要求简明扼要原则上不超过200字。简报各信息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内容、学生关注度等。信息简报以《沈阳工学院舆情信息报送单》(见附件一)的形式,由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收齐整理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负责教师处。

即时报送:校园及其周边、所在地区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信息员需即时将信息分别报送给所在学院舆情信息联络组组长和负责舆情信息工作的辅导员,舆情信息辅导员负责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所在学院领导及学生工作部工作部领导,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各学院舆情信息员日常例会由负责舆情信息辅导员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特殊重要信息应即时向辅导员及有关领导汇报;学生工作部专人负责舆情信息员队伍的指导,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例会,并组织工作指导培训和工作反馈。

五、舆情信息员的选聘方式

1.各班舆情信息员选聘工作由各院负责,选聘的舆情信息员应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选聘条件。

2.院于10月21日下班前将所在学院舆情信息员汇总表(见附件二)以及舆情信息联络组组长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崔笛

六、舆情信息员的考核和奖励

1.各学院要切实将舆情信息员队伍建设纳入日常工作,做好本单位舆情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舆情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他们参与本单位学生工作的各项活动。

2.舆情信息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对同学和辅导员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3.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每学期根据舆情信息员反馈舆情信息的数量与质量、出席会议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累计两次不按时交信息者给予解聘处理。

5.信息报告格式要符合要求,切忌内容空洞,敷衍了事。

6.对表现突出、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学生舆情信息员,综合测评社会工作加分额外再加3-5分,并评选出“优秀舆情信息员”,给予表彰;对在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即时进行表彰、奖励。

七、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舆情信息员制度的组织、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之纳入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之中。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常用电话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学校保卫处电话:58217110

校医院电话:56618120

学生工作部电话:58217086  58217088

 附件1:沈阳工学院舆情信息报送单

附件2:学院舆情信息员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6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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