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清明节假期即将到来,现将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4月5日为放假时间,4月3日前无课的学生,向所在学院请假批准后即可离校,离校学生需于4月5日晚18:00前返校。
二、有关工作安排
1.根据《沈阳工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学院认真统计好离校学生假期去向和留校学生情况,填写国家法定假期学生去向统计表和假期留校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
2.要求各学院认真统计好学生返校情况,分别于4月5日20:30、4月6日9:00前,将未返校学生的名单及原因(格式见附件3)上报学生工作部栗伟刚老师处。
3.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请假与考勤制度,对假前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缺课的学生要给予严厉处理。学生工作部将于4月2日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旷课学生将给予严肃处理。
4.本次假期要求学生“非必要不出省”,对于离开沈抚两地去往外地的学生要做好请假报批和备案留存工作,返校时做好学生销假和请假期间行程轨迹核查工作。
5.放假前,各学院要召开专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加强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教育学生外出做好防护,不到人员聚集地,不要前往疫情发生的地区。
6.告知学生在假期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与家长和辅导员取得联系。
7.学生离校前务必整理好寝室内务,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各学院要加强检查监督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8.本次假期各学院、班级、社团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外出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者需向所在学院领导申请,征得同意后,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备案。
三、其它工作
1.各学院辅导员要就假期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
2.各院将统计的留校、离校学生数据(附件1、2),于4月2日中午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学生工作部栗伟刚老师处。
3.各学院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得空岗漏岗,值班人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开展安全检查,了解学生动态,保证学生的安全稳定。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给主管领导。
4.假期期间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