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我校学生参与各类借贷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5/05 16:38:23


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小额消费信贷业务、产品分期付业务的飞速发展,各类线上线下借贷平台在大学校园内大肆扩张,诱导在校大学生透支信用、提前消费。近年新闻媒体报道过多起在校大学生因无力偿还高额借贷引发各种事件的案例。其中,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在校大学生小郑通过网络贷款平台贷款数十万元,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跳楼自杀。某高校大二学生,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十万元,因逾期不能及时还款,连同需支付的高额滞纳金,最后家人只好卖房帮其还债。还有的在校学生因无力偿还借贷款,被迫辍学躲债,走上不归路。

我校现已有多名学生通过借贷平台、借贷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数额从几千到数万元不等,加上高额的利息,已经债台高筑,其中已有同学因为无法按期还款陷入危机,面临高额利息或还款滞纳金、违约金,每天被催债,导致无心学业,惶惶不可终日,严重影响了同学的身心健康,已有同学被迫中止学业。鉴于此,为切实保障同学们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我校学生参与借贷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我校学生参与任何借贷活动,自觉远离借贷行为;

    二、全体在校同学应提高认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不购买与自身消费能力不相适应的产品,切忌盲目攀比和过度超前消费;

三、不参与网络赌博、赌球等非法活动,以免误入网络欺诈的骗局之中;

四、全体同学务必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

五、希望已在借贷平台或借贷公司借款的同学,须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告,不得隐瞒。

     六、对于组织、发动、引诱同学参与借贷行为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各学院要召开班会及各类宣传活动,揭露针对在校大学生网络借贷、传销行为的本质,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使学生远离此类活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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